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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发布《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指导律师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
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相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的,能否认定立功? 第1163号刘学军、刘忠伟、吕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出: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相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的,不能认定立功情节。依据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的内勤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知情不举的,是否属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1163号刘学军、刘忠伟、吕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出:公安机关的内勤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知情不举的,属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本案被告人刘学军、刘忠伟、吕斌长时间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其中,吕斌在知晓并隐瞒刘维等人杀害陈富伟时,时任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
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对具体犯罪的罪责如何认定?第1158号刘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出:此问题涉及到组织者、领导者对具体犯罪承担罪责的范围和程度两个方面:(一)组织者、领导者对具体犯罪承担罪责的范围关于组织者、领导者对具体犯罪承担罪责的范围,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
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如何认定?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属于2009年《座谈会纪要》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但确与维护和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经济基础无任何关联,亦不是按照组织惯例、纪律、活动规约而实施,则应作为组织成员个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处理。组织者、领导者明知组织成员曾多次实施起因、性质类似的违法...
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中的暴力性?《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暴力性的违法犯罪活动,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始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手段,并随时可能付诸实施。因此,在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一般应有一部分能够较明显地体现出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基本特征。否则,定性时应当特别慎重。第1157号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