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在线客服
客服
用户中心
意见反馈
电话号码
电话
专员
(0311)66508196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第一反应就是去报案,可实践中很多人报案后杳无音讯,迟迟等不来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往往有其理由。要弄明白公安机关为什么不立案,要先明白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行为,存在犯罪事实。这一条件又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 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对某些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关于节假日顺眼的问题,《刑事诉讼法》对于期间的表述是不是和《民事诉讼法》一样呢,今天我要明确告诉大家,答案是否定的。本人辩护的一起一审刑事案件,判决书是2020年9月28日送达在看守所羁押的被告,9月30日辩护人到法院领取判决,当天到看守所征求了被告人的意见,被告人要求律师帮忙上诉,之后便是国庆节放假...
(202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1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
为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优化案件公告和受理等程序流程 1.对于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需要公告的事项,人民法院、管理人应当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经审理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如何处理?石家庄刑事律师:根据《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对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如何管辖?石家庄刑事律师:《刑事诉讼法解释》对此类犯罪的管辖明确了两种情况:1.我国公民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内实施的犯罪,尽管此种情况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但由于实际地处我国领域外,管辖问题没有对域内犯罪管辖那样畅通、便捷。《解释》第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八条...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石家庄刑事律师:司法实践中,对于外国人犯罪的管辖,应注意以下几点:1.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所有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已经把这一规定删除。因此,外国人实施的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一审管辖权。外国人实施...
对在国际列车上实施的犯罪,如何确定管辖?石家庄刑事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条,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在跨国公路运输工具上发生的犯罪,可以参照上述关于在国际列车上犯罪的管辖规定办理。即有协定的,根据协定办理;没有协定的,由该运输工具最初进入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