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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6508196
委 托 书
【 】 字第 号
委托人 根据法律规定,特委托 律
师事务所 律师为 案
件 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检察院或法院一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石家庄律师协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