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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是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还是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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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11 更新时间:2019年03月21日17:52:51 打印此页 关闭


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河北刑事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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