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会出于好奇,有的家长出于或者教育孩子的目的,去偷看看孩子的日记、信件等涉及到孩子隐私的内容,孩子一般会说这是我的秘密,你不能看,家长会说,你都是我生的,有对你的父母有什么秘密?
未成年人到底有没有隐私权,答案是肯定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属于这个另有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
(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才有权看孩子的信件日记,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呢?民法典明确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8周岁了,就可以对父母说:对不起,按照法律规定你没有这个权利!
法律虽有规定,律师还是建议家长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私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