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081037589

南京警方侦破首例非法经营弩案

分享到:
点击次数:2290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21日11:01:22 打印此页 关闭

法制网记者 丁国锋

法制网见习记者 罗莎莎

法制网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获悉,南京警方根据机场安检截获的一支弩,历时6个多月辗转8省20余市县,行程数万公里,侦破了一起涉及全国的非法经营弩案,捣毁非法制造、储存窝点5处,收缴弩474支、弩箭3300余支、配件1万余件,并依照《反恐法》第八十五条,对涉案的相关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今年1月5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在日常安检中截获一件发往重庆的货物,里面装有1支弩及若干弩箭、钢珠弹。随后,江苏省公安厅将线索移交至南京市公安局办理。

  接到线索后,在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指导下,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江宁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专案组。1月11日,专案组民警通过摸排调查,在江宁将非法销售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谢某某抓获,当场收缴弩5支、弩箭117支以及钢珠弹、瞄准镜等物品。

  据二人交代,他们是通过淘宝、微信、QQ等网络渠道将弩贩卖至全国30个省市区,他们的上游则是一位李姓的山东籍卖家。

  3月29日,专案组奔赴山东。在山东临沂警方的配合下,将向二人销售弩的李某某抓获,并在其储存窝点收缴弩110支、弩箭1100支。

  根据李某某交代,专案组又于4月25日在山东潍坊抓获非法制造弩、向其销售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捣毁制造、储存弩窝点各1个,收缴弩3支、机床2台及模具若干。

  后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发现四川人张某某也有作案嫌疑。6月1日,在四川南充警方的支持下,专案组一举抓获张某某,捣毁储存点1处。至此,涉案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麒麟派出所副所长杭长海介绍,本案涉及的5名主犯均无正当职业,依靠网络贩卖弩为生。其中,李某、谢某某、张某某作为下游卖家,通过淘宝、微信、QQ等网上渠道进行销售。“以他们店里买的一款“畅销单品”为例,进价450元,以1350元卖出,3倍的价格差。而王某某则以生产、装配弩为生,每年靠非法销售弩也能获利25万余元,巨额利润让他们不惜铤而走险。”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闫冰表示,部分购买弩的人员是用于收藏,另外一部分则是用于秋冬两季进行野外狩猎,不少还配备激光瞄准器、电筒等装备。“弩属于管制物品,个人是不允许私自生产、制造、销售和使用,大量的弩流向社会,将会带来公共安全隐患。”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5人已被移送起诉。

 

上一条:12759份受贿案件一审裁判文书显示 超一半受贿发生于工程领域 下一条:安徽村民家中遇害 被告人终审被判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