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经常有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 亲属会问到这样一个问题:被逮捕后是不是马上就会开庭审判?从被逮捕到开庭审理需要多久?
通常而言,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批准逮捕后,侦查机关会再侦查1-2个月时间,随后案件被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时间是1个半月,期间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的期限会重新计算,这样,如果用尽2次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的期限就是6个半月,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为6个月。当然,如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充分,公检法机关也会根据案情缩短相应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时间。所以,被逮捕后到案件开庭审理,根据不同案件可能需要2个月到11个半月不等。